水政水资源科职责

发布时间:2013-11-12 来源:


一、拟订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和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

三、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

四、指导普法教育工作;

五、承办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六、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

七、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

八、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

九、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

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

十一、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审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十二、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十三、指导水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测全市水资源,提出全市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意见;

十四、协调有关部门对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主办单位:济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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