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厅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来源: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强化督导检查,保障完成水利系统肩负的各项工作任务,省水利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水利厅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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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25日

  

  

  河南省水利厅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省水利系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保障按期完成省委省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自2017年起至2019年结束。具体督查时间与频次,不低于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并结合厅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导要求确定。

  二、督查内容

  以水资源节约保护、用水总量控制、生态调水、自备井封停等为重点,全面督查水利(水务)部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实情况。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1.制度建设。成立领导组织,制定专项方案,制定考核、督导办法;制定辖区内闸坝联合调度管理办法、重点河流生态水量调度方案、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工作方案;编制辖区内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井封井方案等。

  2.取用水户管理。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水资源费征收等情况。

  3.节约用水。制定节水目标并纳入地方政府考核的情况、高效节水灌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情况、高排放企业用水管理情况。

  4.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监管。入河排污口登记建账、新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处置情况;水功能区监测及达标情况。

  5.河湖水生态修复。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水美乡村创建、生态水系连通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情况。

  6.农村安全饮水保障。水质检测设备配备、专业人员配备及业务培训、日常检测情况。

  7.环境流量改善。重点河流水量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水源置换、枯水期基本生态水量保障等情况。

  8.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井封井。方案制定、成立组织、部署动员、现场封填、日常监管等情况。

  三、督查方式

  采取厅督导组综合督查、水污染攻坚战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于重视程度不够、落实措施不力、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排名靠后的,以及涉水问题比较突出的,进行重点督查。

  督查对象主要为市县水利(水务)局和有关涉水部门、重点取用水户、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涉及生态水量调度、饮水安全、农业节水的有关单位。

  对市县政府的督查,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组织实施。

  四、督查要求

  1.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组要切实履行督查责任,既要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督导解决问题,也要督导落实一岗双责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市县水利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出台本辖区水利系统水污染防治攻坚督导检查办法,明察暗访,形成长效机制。督导组要严守党纪党规,轻车简从,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

  2.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全程跟踪督办。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责任不明、落实不力、问题较为突出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强化信息报送。各督查组要明确1名联络及信息报送人员,及时报送督查信息。每次督查完毕,要把督查信息及时报厅水政水资源处。督查信息应包括督查的地点、督查对象、发现的共性、个性问题、总体评价、整改建议等。

  

  

  抄送: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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