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是第25届“世界水日”,第30届“中国水周”活动也同时拉开帷幕。我国今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活动宣传主题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去年,党中央做出重大决策,要求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推行河长制。在中央的统一部署基础上,我省迎难而上、主动加压,将提前在今年全面推行河长制。
这是我省增强“四个意识”、确保中央各项部署落地生根的积极努力,也是我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重要内容。河长制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深刻理解河长制的重大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
河南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境内河流众多,全省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839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不断加强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促进了河湖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生态等综合效益的发挥。
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经济转型任务日益加重,水生态环境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遭遇巨大挑战。
河南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且时空分布不均,一些河流开发利用已接近甚至超出水环境承载能力,导致河道干涸断流。随着今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趋尖锐。
水“少”的同时,水“脏”的情况也不容忽视。我省长江、黄河流域整体水质较好,但是海河、淮河流域水质较差,个别河流污染较为严重。全省18个省辖市尚有黑臭河流130条。
此外,一些地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区域河道水生态受损重且难以短期内恢复、水环境隐患多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还特别提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全面推行河长制,对保障我省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进一步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利支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美丽河南建设,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全面把握河长制的要求任务
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具体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2017年年底前将全面建立河长制,拟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各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河长,河流所经村拟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村河长。在全省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1839条河流,以及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河流(沟)设立河长。
成立省、市、县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明确牵头单位、组成部门及其职责。统一竖立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上岗到位,各级河长制信息平台全部建立。从2018年开始,对各级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河长制的具体任务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执法监管。
加强水资源保护。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认真落实《河南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河湖管护和水资源管理,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编制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法规,健全采砂管理工作体制,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
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强污染综合防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凝聚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监督考核,广泛汇聚全社会力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组织协调和督察指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河 长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加快推进,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保今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五级河长体系。
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进行验收。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建立问责与激励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落实专项经费。各地要根据实际,与中期财政规划相结合,抓紧测算并积极筹措河长制、河湖管理保护相关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手段,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河湖保护责任意识、水忧患意识、水节约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济源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