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第3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

发布时间:2017-10-27 来源:


10月25日,水利部组织召开2017年第3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议。根据会议安排,我省河长办副主任、水利厅副厅长杨大勇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和经验介绍。
    目前,我省乡级以上工作方案和制度全部出台,各级共出台方案2647个;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全部建立,五级河长共52606名;巡河巡查工作全面展开,五级河长共巡河巡查4038次;全省水污染攻坚战取得全面成效,水质明显改善。
    河南省河长制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水利部“四个到位”要求,积极推进落实到位,工作成效突出体现于三个方面。一是强化督导检查。省河长办积极贯彻落实水利部推进会议精神及水利部、流域委督导意见,查找问题,拟定工作计划,细化到月、实化到旬、责任到人。从8月份开始,每月初召开全省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对落后市县下达督办函。省河长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主动与各省辖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沟通联系,督促工作进度。省水利厅做为牵头单位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多次组织督导组,开展工作推进督导,并对省辖市发出一市一单、一县一单、一事一单的指导整改意见,强化基层的全面督导指导。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省政府在研究出台7项制度的基础上,将6月份印发出台的《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作为省河长制的工作一项重要制度,一并纳入执行和考核。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在全国首创按月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对各省辖市水环境质量实施月度生态补偿,并向社会公布补偿资金扣收和发放等情况。通过经济杠杆促进地方政府治污积极性,水环境治理成效明显。三是开展专项行动。作为今年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省组织开展河流清洁行动和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当前,正在全省范围内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以及对村民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小河沟、小渠道、小塘坝等各类水体和水工程开展以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违建及水面干净(三清一净)的河流清洁行动,以及以打击非法采沙、非法养殖为重点的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各市县积极组织实施,力求实效,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认真落实水污染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成效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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