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尊敬的广大用水户:
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促进政府非税收入依法征收,确保水费征收及时应收尽收,根据《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布袋沟供水站将征收、服务项目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征收对象:对供水范围内工商企业镇村所发生工业用水及人畜饮水进行水费征收。
二、收费标准:工商企业用水按2.2元每立方米计收;居民生活用水到村总表按1.0元每立方米计收。
三、时限要求:每月15—18日完成水表查抄工作,25日前完成水费征缴工作。30日前,将征收水费上缴国库。
四、征收方式:我站工作人员每月抄表到村,以村为单位征收。财物人员逐一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然后按月上缴市财政。
五、其它服务:
1、水表查抄,(15—18日),催缴日期(19—20日),征收日期(21—25日)。
2、财务人员根据当月水费收缴情况,通知到各水工班,对逾期未交水费村(单位)采取处理措施。
3、征缴服务电话0391----6793071
济源市布袋沟供水站
公示(布袋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