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尊敬的济河灌区用水户:
为加强我市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促进我市非税收入依法征收,确保税费征收按规定及时应收尽收,根据《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对济源市济河灌区管理所农业水费的征收、服务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征收对象:对灌区范围内用水户进行水费征收。
二、收费标准:农业灌溉用水按0.04元/立方米征收。
三、征缴方式:核实应缴费方数后,收费人员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收取水费,水费收缴后两个工作日内上缴到非税部门。
征缴电话:0391-6603309
济源市济河灌区管理所
关于济源市济河灌区管理所水费征收有关情况的公示.doc